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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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9-19

各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评定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具体申报条件、标准、评选等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申报名额为2名,民办名额为1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具体申报条件、标准、评选等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评审办法中第三条第4点关于学习成绩条件已修订为“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以内”,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指标分配为23名,民办指标2名。

 

二、审报送

(一)学生本人根据评审条件和要求,提交申请书,从奥兰学生版下载申请表等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同时须准备各类证明材料。

(二)学院年级学生工作评议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评选、审核、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初审工作,根据分配指标提出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三)学院将公示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四)9月21日12:30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报材料报送学生事务办公室,材料包括:

国家奖学金:

1、学生个人申请书(一式一份,1000字以上,学生填写);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一份,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业务管理系统”打印,打印为A4纸双面打印,学生填写,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确认);

3、《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表》(附件4,一式一份,学生填写,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确认);

4、《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附件5,一式一份,学生填写,学院审核确认);

5、申报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复印件;CET-4、CET-6或外语专业四级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文体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个人申请书(一式一份,1000字以上,学生填写);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一式一份,学生填写);

3、申报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复印件;

(五)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1、所有学生本人申请书手写,必须用蓝黑或黑色水笔;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必须严格按照表后所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中“学习情况”中“成绩排名”指无任何加分平均成绩排名,“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指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定细则加分后的成绩排名,“必修课”门次只填写上学年总门次。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中“获奖情况”栏为入学后所获所有奖项,应选择当年获奖级别最高奖项填写。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中“推荐意见”栏填写应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附件3、附件7两表中“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本人综合情况,字数控制在180-220字左右。申请人签名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得打印,不得由他人代签。其中附件3应从思想道德、学习优异、社会工作、实践创新、全面发展等方面进行总结;附件7应反映本人进入大学后表现及家庭经济状况两方面情况。

7、民办学生所有表中“学校”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院系”空白不填;所填学号前均加“P”,所填班级前均加“浦”;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生)。

3、今年入学专转本、3+2转段学生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

 

                                          食品学院学办

                                   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