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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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11-16

各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奖学金参评对象为2015-2016学年表现突出的优秀本科学生;助学金参评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的本科生,参评学生基本条件及程序参见《南京工业大学校外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及评选办法(试行)》(南工学[2010]48号),其他条件根据各奖助学金具体要求。

二.名额分配

李飞助学基金:1人

欧阳平凯奖学金:15人

柯菲平医药励志助学金:1人

厚勤奖学金:1人

三.各奖助学金说明:

1、李飞助学基金共20名,资助金额为1000元/人,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良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要求:

①、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②、学习勤奋努力,上学年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50%之前,无不及格科目;

③、家庭经济及学生本人收入来源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生活困难,是学校认定的贫困生;

④、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不良嗜好。

2柯菲平医药奖助学金下设“欧阳平凯奖学金”和“柯菲平医药励志助学金”。其中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公办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校设一等奖10名,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 15名,奖金2000元/人;三等奖 20名,奖金1000元/人。参评要求:

①、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②、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③、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④、学习勤奋,努力钻研,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无不及格科目;

⑤、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不良嗜好;

⑥、上学年参与公益活动不少于两次,并提供志愿服务证明。

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1000元/人,要求:

①、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公益事业;

②、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③、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

④、学习勤奋努力,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50%之前,无不及格科目;

⑤、家庭经济及学生本人收入来源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生活困难,是学校认定的贫困生;

⑥、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不良嗜好;

⑦、上学年参与公益活动不少于两次,并提供志愿服务证明。(2016年入校学生如申请时未达要求,至助学金发放时须达到此要求。)

3、厚勤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奖励对象为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参评要求:

①、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关心集体。

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言行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③、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30%。

④、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

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推荐。

⑥、参评学年被评为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优先推荐。

⑦、热爱公益事业,关心后勤管理服务,积极建言献策,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优先推荐。

4、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来自新疆地区的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本科少数民族学生(不含定向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设一、二、三等资助,资助金额分别为1000元/人、600元/人、400元/人;资助人数分别为申请学生人数的10%、20%、 40%。参评学生基本要求如下: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②、遵守高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未受任何处分;
    ③、学生行为考评在评定期限内达到80分以上;

④、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钻研,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修读学分;
    ⑤、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按时缴纳学费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服从勤工助学安排。

各等级申请条件如下:

①、一等补助申请条件:孤儿;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父母双方无劳动能力,或父母一方无劳动能力,另一方无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②、二等补助申请条件:父母一方无收入,另一方虽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或收入微薄;当地认定的低保家庭;

③、三等补助申请条件:家庭在边远贫困农牧业区,收入较低;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劳动收入。

5、汶川地震灾区学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计划内正式录取、来自汶川地震灾区(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名单请见附件)并在籍在读的2016级本科学生,根据家庭受灾情况分一、二、三等,金额分别为4000元/人、2000元/人和1000元/人。参评学生基本要求如下: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②、学生行为考评优良;

③、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钻研,无不及格;
    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服从勤工助学安排。

各等级申请条件如下:

①、一等资助:孤儿;因地震父母伤亡;国家公布的地震极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二等资助: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下岗,无固定收入;低保家庭。

③、三等资助:家庭收入处于当地的最低劳动收入。

四、上报材料

1、各奖助学金均需学生递交1000字以上申请书,申请书手写;

2、奖助学金申请表。①、申请表可在奥兰学生版-资料下载中下载。②、申请表请按说明使用。③、给定格式请不要随意改变,申请表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必须手签,不得打印。

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上一学年成绩复印件;全国大学英语或外语专业等级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文体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公益服务活动证明(申请柯菲平医药奖助学金须有,可打印PU相关截图);学院、学校、设奖助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五、评选时间和要求

各奖助学金材料请于11月23日(第十三周周三)下午3:00前交至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食品学院学办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名单

一、四川省(39个)

大邑县、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德阳市旌阳区、中江县、罗江县、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绵阳市涪城区、绵阳市游仙区、三台县、盐亭县、安县、梓潼县、北川县、平武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元坝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南江县、阆中市、汉源县、宝兴县、芦山县、石棉县、汶川县、理县、茂县、九寨沟县、松潘县、小金县、黑水县

二、甘肃省(8个)

舟曲县、陇南市武都区、康县、文县、成县、徽县、两当县、西和县

三、陕西省(4个)

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宝鸡市陈仓区